主页 机构简介 监督动态 政务公开 法律法规 卫生标准 党群工作 办事指南 教育培训 工作宣传 精选案例 文明创建 投诉举报 下载
今天是: 今天天气是:
办事指南 Law Guide
办事指南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办事指南 > 办事指南
· 开展协管绩效考核 提升协管服务质
· 工会冬日递温暖,深情厚意抚职工
· 案卷评查促规范 对标整改促提升
· 我所开展中医医疗机构医疗废弃物
· 卫健公安联合出击 严厉打击非法行
· 我所组织乡镇卫生院集体签订2025
· 给“求美者”的温馨提示
· 金安区卫健委综合监督所开展2024
· 金安区开展小微企业职业健康帮扶
· 市、区联动开展职业健康检查机构
关于继续执行卫生部门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函
编辑:admin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10-03-16 浏览次数:2691


相关附件:无
下一篇:[10-03-16] 卫生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
上一篇:[10-03-16] 关于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在中午公务接待活动中禁酒的规定
 
Copyright© 2010-2012 版权所有:六安市金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监督所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皋城东路金安区政府第三办公区 邮编:237000 电话:0564-3953106 邮箱:jaqwsjd@163.com
技术支持:安徽雷速科技 | 网站备案号:皖ICP备100066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