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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年夜饭”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六金卫监字[2014] 1号)
编辑:jawsjd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14-01-16 浏览次数:4684

各有关餐饮单位:
    春节将至,节日期间是群体聚会的高峰期,也是食品安全事故的高发期,为有效预防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让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祥和、愉快、安全的节日,我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年夜饭”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检查,进一步增强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强化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行为,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提高餐饮单位食品安全整体水平,确保节日期间“年夜饭”放心安全。
二、检查对象
    承办2014年“年夜饭”和春节期间正常营业的餐饮单位。
三、检查时间
    2014年1月21日至1月25日
四、检查重点
    1、餐饮服务许可情况。经营资质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情况。
    2、年夜饭登记备案情况。提供年夜饭的餐饮单位是否实行年夜饭登记备案制度,是否落实食品安全承诺制度。
    3、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及台账记录落实情况和存储情况。是否严把原辅料食品采购、验收、索证索票、台帐登记关,严禁采购《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禁止经营的食品和原料。
    4、规范操作过程。要严格规范加工操作过程,半成品、成品食品及其加工用具、存放容器要严格分开,避免交叉污染;烹饪食品时,要烧熟煮透,大块食品的中心温度要达到70℃以上,凉菜制作必须专人、专间、专用加工工具。
    5、餐饮具及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清洗、消毒、保洁情况。清洗消毒程序、保洁措施等必须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
    6、严格落实食品留样制度。配备专用留样设施,留样食品需在专用留样盒内冷藏保存48小时以上,每份样品不少于100克,并做好留样登记。
    7、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健康管理档案情况。对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及操作规程进行培训,从业人员需持有效健康证明方可上岗,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的从业人员应立即调离食品工作岗位。
五、工作要求
    1、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充分认识“年夜饭”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重要性,统一思想,确保节日期间食品安全。要强化自身管理,健全管理制度,加大投入,完善设备设施,切实履行第一责

任人意识、守法意识和自律意识,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放心的年夜饭。
    2、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区域和重点品种的自查力度。严禁掺假掺杂、以次充好、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年夜饭”餐饮安全。
    3、抓好落实,申报备案。承办年夜饭的餐饮单位须登记备案,签订承诺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承诺书》(附件1),并填写《金安区餐饮服务单位年夜饭登记备案表》(附件2),加盖餐饮单位公章后报我所留存备案。
    4、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要在本单位内开展食品安全法律规章以及相关知识宣传,增强单位职工的守法意识,促进本单位的自律和诚信经营,强化餐饮经营单位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提高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氛围。
    5、加强值守,有效应对。春节期间,严格值班制度,切实落实值班人员岗位职责,保证24小时联络畅通,及时处理群众举报投诉。
我所将加大对春节期间承办年夜饭及正常营业餐饮单位的监管力度,对不符合要求的餐饮单位责令立即整改,对整改后仍不达标及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单位,将按《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努力为广大群众创造安全的餐饮消费环境。
金安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值班电话:3325920   18005646056

附件 1: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承诺书
2:金安区餐饮服务单位年夜饭登记备案表
   
二〇一四年一月十四日


报:市局
抄:区政府办、食安办

附件1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承诺书
   

为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规范生产经营行为,维护餐饮服务市场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本单位郑重承诺: 
一、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履行餐饮服务提供者是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对本单位提供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负全责。
    二、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严格按照许可范围生产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摆放许可证;建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设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员;制定卫生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

制度,要求从业人员熟知并严格执行,经常开展自检自查。 
三、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杜绝患有《食品安全法》规定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疾病的从业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组织职工参加食品安全培

训,并建立培训档案。 
四、决不添加非食用物质;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行为,不超范围、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不采购和使用标识不规范、来源不明的食品添加剂;自觉公示自制火锅底料、自制饮料

、自制调味料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称,如实告知消费者询问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 
五、保持餐饮服务加工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整洁,完善三防措施。 
六、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等设施、设备;定期清洗、校验保温设施及冷藏、冷冻设施。 
七、严把食品及原料进货质量关。依法建立健全食品原料进货检查验收和索证索票制度,认真查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产品合格证明、产品标识,保证食品及原料质量符合法定要求。 
八、依法建立健全食品及原料进货台帐制度,如实记录购进食品及原料的各种信息和数据,确保记录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防范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九、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的日常管理措施,及时发现食品原料的质量安全隐患,不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过期食品、变质食品和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发现问题食品立即停止加工、销

售并及时向餐饮服务监督部门报告。 
十、公示监督举报电话。自觉接受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监督检查和社会监督,提高餐饮服务质量,规范食品经营行为,重视并妥善解决消费投诉和纠纷,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食品消费

环境。   

承诺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签字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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